當(dāng)前
宜都市正在爭創(chuàng)全國文明典范城市
文明交通行為
是爭創(chuàng)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一環(huán)
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觀的體現(xiàn)之一
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(zhì)和城市文明程度
維護安全暢通、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
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創(chuàng)建工作
宜都交警將持續(xù)對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曝光
機動車不禮讓行人
△車牌號:鄂E4Z062
△車牌號:鄂EB5921
△車牌號:鄂E42H77
△車牌號:鄂A80J7A
自行車過馬路不推行
△地點:老車站路口
△地點:雅斯路口
△地點:名都路口
電動車上渠化島
△地點:名都路口
△地點:法院路口
△地點:老車站路口
△地點:天宇汽車城路口
騎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
△地點:名都路口
△地點:都市一號路口
△地點:名都路口
△地點:大酒店路口
下一步
宜都交警將定期曝光一批不文明行為
曝光不是目的
拒絕不文明行為
讓城市更文明、更通暢
才是最終的目標(biāo)